田荷花心里讪讪,那田巧可真是个败家精,这才嫁过去多久,顿顿吃肉,每天她都能闻到那香味,馋的人口水长流。

    想起那天在田埂上碰到张实,那男人对田巧甚为呵护,心里不得劲的很。

    成婚后顾家华没了以往的讨好,还老是不在家,顾母把家里的活儿都推给她做,真是烦死人了。

    顾家华也被馋的不轻,按理说他家比张实可富裕多了。

    “娘,明日去镇上割点肉回来吧。咱们家都好久没吃肉了。”

    顾母瞪了他一眼:“六天前才吃过一回肉,哪里久了?你别跟对门的学,哪能天天吃肉,看着吧,要不了多久,张实绝对把那败家精休了。”

    田巧没嫁过去之前,张实家基本上没传出过肉味,她下意识是田巧的问题。

    农家都是一年半载吃一回肉,他们家还算好的,一个月至少要吃四回,已经了不得了。

    田荷花暗暗翻了个白眼,呵,六天前吃过一回肉,她就分得了两片,数的着的。不过她倒是认同顾母的话,田巧要天天这样作,迟早被休。

    “娘,咋家又不是缺那点钱。我肚子里没有一点油水,干活儿也不得劲啊。”顾家华道。

    “成,明天去割大肥肉回来给你吃。”顾母宠溺道。

    “谢谢娘。”顾家华笑了。

    田荷花也在一旁笑了。

    吃过午饭,张实就开始教田巧写字。

    田巧为此还特意去小河边弄了一些沙回来,放在木盆里。

    张实直接在沙上写字,这样不浪费纸张,她就算写无数遍,也无所谓,抹掉就可以继续。

    “我先教你写名字。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

    张实用手把‘田巧’两个字一笔一划的勾勒出来。

    田巧看的认真,这个时代的字可比现代的简体字复杂多了。

    “相公,要不这样吧,你写一划,我跟着写一划,这样我记得住一些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