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人要想打赢群殴,首先一条就是要懂得躲避多人的同时攻击,绝对不能被包围,否则的话,不管身手多高都会中招,这些人都是拼命的架势,要是被砸中几棍或者被砍几刀,战斗力立刻消失,只有挨宰的份。

    而要成功躲避对方的攻击,自身的速度也要够快,如果反应不快也是枉然。

    凌云不是普通人,面对这些混混打群架的招数心知肚明,他忽然移动,身法飘忽不定,快得肉眼难辨,这帮混混看到的只是淡淡的飘忽来去的影子,别说他们了,就算是武功高手都看不清楚他的踪迹。

    凌云没有全力施为,只是提着一口气在移动,那帮混混一起出招,棍棒齐下,等他们砸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失去了凌云的踪迹,个个双手酸麻还没反应过来,外围忽然传来同伴的惨叫!

    凌云和这些混混无冤无仇,出手相当轻,并不想将他们弄成残废,因此,手中的扁担只是往他们的脚上招呼,打的部位全是混混脚上的胫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