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晚胸口快速起伏两下,算了,不能看当下,要看以后,宝晋斋你给我等着!

    “好,那就签文契吧,金掌柜应该带了才是。”孟晚是一分一秒都不想和金掌柜扯皮了。

    金掌柜略感意外,他确实带了文契来,但万万没想到会如此顺利的谈拢价格,但也应该是最后一次与宋家夫郎签文契了,没什么好顾忌的。

    双方各自签了文契,金掌柜将书册拿到手里,淡淡的笑了,“宋夫郎是个识趣的人,往后必将有大造化。”

    孟晚也似笑非笑,“那就借金掌柜吉言了。”

    这八百两银子拿着都恶心人,孟晚干脆利落的将钱给花了出去,城西挨着城南的好地段,一年租金八十两的铺面,他眼睛眨都没眨便租了六年。

    他想法倒也简单明了,新书再火热一时,热度也只有几个月罢了,不断创新才能源源不断的赚钱,但他一人能力有限,文笔也不过平平,但他在前世看过的电影书籍电视剧那不都是源源不绝的资源吗?宝晋斋会招写手,难道他不会?

    他提供个店铺来,摆出优越条件吸引几个文笔好的坐镇,将清宵这个个人笔名直接做成一个品牌,各大书店自己相中哪本就与哪位作者签契书。

    他再往各大瓦舍里雇一批说书人宣传,提供平台为作者造势。

    孟晚行事小心,不拉个靠山是不敢大胆行事的,他家在府城认识最有权势且值得信任的也只有聂家了。

    但聂二爷应当不会搭理孟晚这样的小打小闹,孟晚也没脸去找人家。

    聂知遥就不一样了,他与对方能虽说认识时间不长,但也敢说一句互为知己,聂知遥轻易不对旁人交心,却与孟晚之间还算坦诚。

    对方资金链比他充足,背后又有靠山,若是有人不怀好意,孟晚也不用操心。

    只是这个店铺必须有个明面人,聂知遥不行,他家也不行,黄挣就是最好的选择。

    “我做铺面掌柜!”

    黄挣从座位上猛地站起来,难以置信的指着自己。

    孟晚抿了口茶水,顷刻唇齿间便品到淡淡花香,“不光你是掌柜,这间铺子还得挂到你名下,所以你也算是东家,只不过分红只能给你分一成。”

    “东家!还有一成分红?”

    黄挣不可思议的同时又觉得自惭形秽,“可,可我什么都没……”

    孟晚放下茶杯看向他,“放心吧,往后有的是你卖命的机会,我叫你来家里是想问你敢不敢做,若是不敢,我可就换旁人了。”

    他话已经说到了这儿,黄挣觉得他若再扭扭捏捏,孟晚真的会找旁人,立即便回答:“我做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