说到手表,赵青峰猛然想起一件事。

    他先点了点头,然后从兜里掏出李建军给自己的劳力士,塞到沈阔手里。

    沈阔一愣。

    这手表他也见过,上次在香格里拉,汪洋还曾开过李建军的玩笑,说他是搞贪污才买下这块价值7万的黑水鬼。

    沈阔当时特别留意过,心里羡慕得不行。

    他还曾想。

    自己要是也能带上劳力士的话,一定很有面子!

    “这是...”

    手表拿在手中,沈阔茫然地问。

    “沈叔。”

    赵青峰晃了晃手腕,银色的杂牌手表闪亮亮,与沈凌瑶眼中的星光一样闪亮,“老李送我的表太重了,我手腕细,戴着不太合适,你手腕粗,正好适合。正巧你现在总出去忙碌生意,跑外需要面子,就戴着吧。我呀,还是戴瑶瑶送的这个吧,轻飘飘的,特别舒服,我很喜欢。”

    话落。

    沈凌瑶立刻喜悦地笑了。

    可大蜜蜂说的‘喜欢’,到底是喜欢什么呀!

    喜欢手表?

    还是喜欢自己?

    (29′51‵29)

    猜到啦。

    爱屋及乌。

    嗯!

    他一定都喜欢才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