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在平时穿出来太过惹眼,一般人穿起来也不太好看。

    而走惯了红毯的徐菲菲,夸张的颜色在他身上正好相得益彰。

    从试衣间走到齐天身前的这几步,简直像是在走星光大道。

    “天呐,”店员适时上前惊呼道,“小姐,这身旗袍像是为您量身打造的一样,这也太好看了。”

    依旧站在柜台里的宁若雪也是投来异彩目光。

    相比起宁若雪三人穿的,主要是徐菲菲的储物法器中带着现代的高跟鞋,那质地和样式断不是这时代的鞋子能比的,一衬之下,自然显得格外出彩。

    “怎么样?”徐菲菲在齐天身前停下转了个圈道。

    齐天也是不吝夸奖:“我挑的衣服,菲菲姐完美的展示,当然好看得不得了。”

    “切,还非得夸一下自己。”徐菲菲撇撇嘴,随即又兴奋道,“我去试另一件。”

    她转身塔塔塔地快步走回试衣间。

    片刻后,便换了一身出来。

    这一件旗袍是白色,肩膀和胸口处有着淡淡的纹路。

    徐菲菲脚上也换成了一双纯白色的高跟鞋。

    鬼知道她带了多少双。

    不愧是以演技著称的明星,大红色穿出来明艳大方,白色穿出来又是典雅高洁。

    气质转换无比自然,拿捏得死死的。

    两件衣服总共一百块。

    按包子和猪肉的价格算下来似乎也不是很贵。

    徐菲菲欣喜地给钱,穿着一身白将红色旗袍收了带走。

    看来无论何时,买新衣服都是令女人高兴的事。

    出了成衣铺,两人索性也暂不回肉铺了,并肩在荒街上闲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