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,沈翼手持弓箭,立在军营外的树林中,叶文初一直在他的视线范围内,马六也在他的射程内。

    这样的场面,需要他做的只是保护她的安全。

    “主子,四小姐好像一点不慌。”乘风打量着,“倒是没有想到,马六有点本事,居然短短时间在刘兆平的眼皮子底下,拉了这么多人。”

    马六到从化进进出出才半个多月,他就能在六千人的军营中,拉拢了一千多人背叛了刘兆平。

    这样的手段,不得不称赞一句。

    “他有钱,”沈翼道,“这些兵许久不打仗,关在这里心早就散了。”

    他们没有建功立业保家卫国的野心,那么当兵就只剩下唯一的目的——钱!

    刘兆平以前经常劫人勒索,现在他要顾忌名声,有的事他不得不克制,但马六不用,他只认钱也能带着大家弄到钱。

    马六就像以前的刘兆平。

    都是土匪出生,很容易上手。

    马六高呼:“每个人一千两,跟我走!”

    “你们要是不信我,总该信她。可知道她是谁?”

    马六指着被反捆着手的叶文初:“叶氏的四小姐,从化城鼎鼎大名的叶四小姐。”

    “只要她在我们手里,整个叶氏都是我们的。”

    叶氏多有钱?钱多到寻常人不敢想。

    有人兴奋地欢呼起来,到他的阵营。

    “不要那么多废话,”叶文初对马六道,“你现在这么多人了,难道等刘兆平来吗?”

    马六本来是想好了的,他又不傻,任由人指挥,牵着鼻子走。但叶文初在骂他,还语气带着嘲讽,他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“打啊!”叶文初用肩膀挤他,“把这个军营占住,然后进城啊!”

    马六都惊呆了:“你他娘的,还打进城?”

    “不进城,你在这里干什么?”叶文初道,“你事情做到这个地步,难道等刘兆平给你跪地求饶喊你姐夫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