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还迷瞪着,好半天,昏沉沉的脑袋才稍微清醒一点,勉强辨出声音,“陈黎?”

    电话那头,陈黎的声音冰冷到极点,“现在连我都不认识了?”

    兰霆垂着眼,手指圈着额发,“我有事。”

    陈黎一点都不关心他的事是什么事,“今天一整天上哪儿了?”

    “没上哪儿,在家睡觉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连找借口都懒得了?”

    兰霆还晕着,睡了一下午,迟钝得很,脑子还晕着。

    “去哪里?”他嘟囔了一句。

    后背的刺疼感还很明显,不太疼,但细细密密的,像火在灼热。他背过手,往后摸了一把。

    “嘶——”

    触感奇怪,麻麻的。

    兰霆仰着头,盯着头顶上的吊灯,光很扎眼,晃得他眼睛疼,他闭上眼,捏了捏鼻骨,猛地想起来!

    水泥房间、铁艺沙发、女人、针头……他跑去纹身了!

    手机里,陈黎还在骂人,他没在听,跑到全身镜前,扭着身子,背过去,看肩上的纹身。

    不一样。

    跟上午看的时候,不一样。

    “……下周的演唱会,你要是再给我出乱子,你给我小心。”

    他无心回话,巴巴地盯着镜子看。

    一下午的时间,颜色深入皮肤,发红的地方淡了,暖红色的灯光打在身上,他赤膊,流畅的肌肉线条从手臂到胳膊,再到肩胛,纹身就在上面。隐隐约约,他觉得轮廓很熟悉,盯了半晌,辨认出来。

    是只鹰,尖喙锋利,展翅欲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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